首页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 第五章 一般程序 第二节 处理 第五十二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 第五十二条 第五章 一般程序 第二节 处理 第五十二条 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外汇局应当进行核实,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外汇局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