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 第五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立案和调查 第三十五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 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立案和调查 第三十五条 封存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外汇局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查封存的证据确实与外汇违法行为无关的,应当发给证据持有人解除封存决定书,解除封存措施。经查确属外汇违法行为证据的,应当取回留档或者继续封存。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