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0年) 第五章 一般程序 第二节 调查取证 第三十二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0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一般程序 第二节 调查取证 第三十二条 封存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外汇局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经查封存的证据确实与外汇违法行为无关的,应当发给证据持有人解除封存决定书,解除封存措施。经查确属外汇违法行为证据的,应当取回留档或者继续封存。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