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咨询评估机构和参与评估评审的专家应当认真履行职责,遵守保密纪律,保证公平公正,严格廉洁自律,不得有以下行为:

违背独立公正原则,帮助有关单位骗取批准文件和国家资金;

弄虚作假以及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单位利益;

泄露咨询评估过程中所接触和知悉的有关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利用咨询评估工作便利,通过任何方式谋取不当利益;

擅自对外发表与评估评审工作有关的意见和言论;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