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就具体评估事项选取咨询评估机构时,按照以下规则确定选取顺序:

分专业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随机初始排队;

按照初始顺序和相关原则,确定承担咨询评估任务的机构;

咨询评估机构接受任务后,即排至队尾;咨询评估机构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承担该任务的,应当与主办司局沟通一致并提交书面说明,然后排至队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