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对于确需通过指定方式确定咨询评估机构的事项,除保密要求较高的事项外,主办司局应召开司务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应报请委领导审定。主办司局应说明不能自动选取的理由、拟指定咨询评估机构与委托任务的匹配性等,并将会议纪要等材料上传委托评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