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企业技术中心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企业具有较好的科技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具有较为完备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产学研用协同机制,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企业具有开展重大创新活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必须全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0万元;(2)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0人;(3)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0万元;
具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被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