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三、 对《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号)作出修改 3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34. 三、 对《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号)作出修改 34. 将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应报送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和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核报地方人民政府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33.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