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6.

6.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政府内部监督中的作用,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积极配合和支持司法机关对涉及卫生计生系统的相关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和审理工作,尊重并执行法院的相关生效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