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性收费、行政检查等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卫生计生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制定行政裁量标准,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范围、种类、幅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深入开展执法稽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监督举报案件及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投诉,依法查处和纠正行政不作为、越权执法、徇私枉法等违法行为。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执法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全国非法行医“黑名单”制度,完善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