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7.
7. 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政务公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推进办事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向社会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主动公开医疗卫生服务有关信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依法执业,诚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