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章程(2019年) 第十条

第十条 专业委员会委员的权利:

有表决权,有获得相关资料和文件的权利;

有参加本专业委员会会议和相关活动的权利;

有对委员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顾问、单位委员的权利与委员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