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章 投放、轮换、动用 第十九条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九条 第五章 投放、轮换、动用 第十九条 如遇自然灾害需动用救灾肥储备,相关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本级农业农村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动用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向承储企业下达动用通知,明确动用数量、价格等要求。承储企业按通知要求在指定区域投放救灾肥储备。交通运输部等协调做好救灾肥运输保障。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