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钾肥储备实行自主轮换,承储企业确定轮换时机,轮出后30个工作日内补足储备库存。特殊情况下,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同意可适当调整补库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