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承储企业应当将储备库存与其他政策性储备、企业库存明确分区或分垛,并挂牌管理,承储仓库应当标注“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库(氮磷及复合肥/钾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