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章 承储企业基本条件及选定方式 第十七条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承储企业基本条件及选定方式 第十七条 中标企业在承储责任期内承担储备任务,不得单方面终止储备任务。储备到期后国家就下一期承储企业重新组织招标。 第十六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