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章 运行与管理 第十八条 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运行与管理 第十八条 专业委员会由同领域专业分中心代表组成,在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同领域专业分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专业委员会实行主任单位轮值制度,每一任期为2年。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