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章 运行与管理 第十七条 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运行与管理 第十七条 农业部组织成立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由相关司局、国家中心、专业分中心代表组成,负责国家中心和专业分中心建设与运行等重大问题决策。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