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第六条

第六条 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每孩次享受一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