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第二章 试点专项资金补助对象、支出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第七条 第二章 试点专项资金补助对象、支出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 试点地区应将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纳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范围,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服务。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