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国家储备林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地方林草主管部门指导建设主体在国家储备林项目库在线管理平台中填报入库材料,逐级报送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审查,主要审查建设目标合理性、建设用地合规性、营造林措施科学性、林权流转和收储规范性、项目投资和收益可行性等。审查通过的项目纳入国家储备林项目库备案,作为申请中央资金、金融贷款的储备项目。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