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地方林草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已纳入国家储备林项目库的项目履行立项程序。金融贷款项目按要求向金融机构提交融资申请。金融机构对融资申请自主评估决策,授信后将有关情况反馈同级林草主管部门,建立贷款信息共享机制。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