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合同管理办法(2019年) 第九条
第九条 财务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对合同出具财务审核意见,审核内容包括合同经费是否列入预算计划,资金拨付和使用等事项是否符合国家及本单位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财务收支事项;
协助承办部门监督合同财务收支的执行情况;
处理其他与合同订立、履行相关的财务事宜。
对合同出具财务审核意见,审核内容包括合同经费是否列入预算计划,资金拨付和使用等事项是否符合国家及本单位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财务收支事项;
协助承办部门监督合同财务收支的执行情况;
处理其他与合同订立、履行相关的财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