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05年)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三十条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三十条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三十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以工代赈约束机制。以工代赈工作人员应当按章办事、廉洁自律、心系贫困群众。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