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章 认定程序 第十四条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四条 第四章 认定程序 第十四条 示范平台的评审工作每年开展1次,具体时间按照当年申报工作通知要求进行。 第十三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