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2016年) 调查取证时,办案人员应当不少于2人,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执法监察证件。根据需要,可以请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派员参加调查。
调查取证时,办案人员应当不少于2人,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执法监察证件。根据需要,可以请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派员参加调查。
办案人员按照《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中的证据收集要求,收集与案件相关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询问笔录、现场勘测笔录、鉴定结论等证据。其中,需要耕地破坏程度和矿产资源破坏价值等鉴定的,部可以委托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或者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