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2016年) 5. 符合国土资源部立案管辖范围。 四、 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2016年) 四、 5. 符合国土资源部立案管辖范围。 四、 调查取证 (一) 取证要求。 调查取证时,办案人员应当不少于2人,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执法监察证件。根据需要,可以请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派员参加调查。 (二) 调查中止或者调查终止。 出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中规定的中止调查或者终止调查情形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填写《中止调查决定呈批表》或者《终止调查决定呈批表》,征求部相关司局意见…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