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1年) 八、

八、 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各口岸城市要将疫情防控与民生保障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公布并畅通民生保障热线,定期排查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价格等方面的苗头隐患,及时解决和主动回应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广大群众对防疫措施的理解和支持,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无疫小区、无疫村。有关省份要结合实际加大对口岸城市的支持力度,及时帮助解决民生保障方面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