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工作规则(2018年) 四十四、

四十四、 国务院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和时间,严格审批。以部门名义召开全国性会议,主办部门应事先征得国务院分管领导同志同意,再正式向国务院报送请示。

应由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不以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召开,不邀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席。国务院领导同志一般不出席部门的工作会议。全国性会议应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各类会议都要充分准备,严肃会风会纪,提高效率和质量,重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