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3年) 三、 严厉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员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3年) (三) 三、 严厉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员 (三) 要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对违法违规生产,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置若罔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从业人员不服从安全管理和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及规程,造成重大事故的,也要依法处理。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