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3年) 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3年) 六、 六、 完善监管制度,从根本上消除毒鼠强危害 (一) 加强审批和登记管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杀鼠剂审批登记要求,对已审批登记的产品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检,发现有毒鼠强等违禁成份的,要立即取消登记,依法吊销生产… (二) 实行经营资格核准和统一购买发放制度。2003年9月1日以前,对部分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具有农药经营资格的单位,要完成其杀鼠剂经营资格的核准和定点工作。… (三) 实行统一标签和标识。从2003年9月1日起,杀鼠剂产品一律使用统一标签和标识,这项工作由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对2003年9月1日以前生产的杀鼠剂要进行检查登记,…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