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性文件起草小组和专题小组的通知(2004年) (五)

(五) 清理化解乡村债务专题小组。重点研究防止新债、摸清底数、分清责任、分类处理、逐年化解等措施,研究起草清理化解乡村债务配套文件。由财政部牵头,农业部、监察部、审计署、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等部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