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性文件起草小组和专题小组的通知(2004年) 二、 成立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性文件专题小组,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起草有关配套改革文件。具体包括: (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性文件起草小组和专题小组的通知(2004年) (六) 二、 成立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性文件专题小组,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起草有关配套改革文件。具体包括: (六) 处理农村税费尾欠专题小组。主要研究解决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以及村提留乡统筹费等农村税费尾欠的政策措施。由税务总局、农业部牵头,财政部等部门参加。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