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2018年) (五)

(五) 汇总整改。各地要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逐级汇总检查结果,编报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大清查结果,建立完善全国分区域、分品种、分性质的粮食数量和质量状况数据库。对大清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要督促企业狠抓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整改。2019年10月底前,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务院报送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