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2018年) 2. 清查内容。 二、 清查步骤 (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2018年) (四) 2. 清查内容。 二、 清查步骤 (四) 重点抽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将适时派出联合抽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自查和普查情况进行抽查。质量抽查扦样比例按不低于被抽查企业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的10%掌握,并突出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和问题多发地区的质量检查。样品实行跨省交叉检验。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