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2001年) 二、 工作安排和主要措施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2001年) (二) 二、 工作安排和主要措施 (二) 突出重点,狠抓大案要案。对跨地域特别是跨省区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猖獗的组织和个人,予以严厉打击。在全国范围内确定几个传销组织作为重点,集中力量进行查处,彻底摧毁其传销网络。各地要对影响面广、规模大、危害严重的大要案件,组织专门力量,采取“端窝点,抓头目,封账号,吊执照,退钱款”等强有力措施,彻查彻办。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