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2014年)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2014年) 二、 二、 全面排查治理现有公路安全隐患 (四) 全面总结普通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经验,吸收近年来相关标准规范和国内外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研究成果,进一步提高公路安全隐患防治水平,抓紧制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 (五) 2015年6月底前,各地区要按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组织力量集中对所有公路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建立隐患基础台账。要根据公路等级… (六) 各地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列入治理计划,将隐患按照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实行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制度,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治理资金,确定治理方案… (七) 要根据公路状况、事故特征、交通流量等实际,科学判断改造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改造方案,注重整条路线的规模效益,科学有序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后,要按程序组… (八)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公路安全设施维护纳入养护工程范畴,根据安全设施的使用年限定期进行维护更新。安全性能不适应新情况的,应结合公路安全隐患治理规划及时升级改造;安…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