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2014年) (五)

(五) 2015年6月底前,各地区要按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组织力量集中对所有公路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建立隐患基础台账。要根据公路等级、交通流量、交通事故等情况,坚持动态排查、定期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