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天津出口加工区规划范围的复函(2007年) 二、

二、 天津出口加工区规划范围调整后,必须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必须按照产业规划布局,坚持以工业用地为主,严禁房地产开发用地,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