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 三、

三、 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国务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党中央、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