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 四、
四、 工作要求
司法部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唐一军 司法部部长
成 员:连维良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南平 科技部副部长
刘 钊 公安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
王爱文 民政部副部长
熊选国 司法部副部长
程丽华 财政部副部长
游 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韩 俊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王陆进 税务总局副局长
徐思鸣 信访局副局长
姜 伟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国庆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