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2018年) 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2018年) 四、 四、 加强生境保护 (十) 强化源头防控。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增强水电、航道、港口、采砂、取水、排污、岸线利用等各类规划的协同性,加强对水域开发利用的规范管理,严格… (十一) 加强保护地建设。结合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在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和关键生境建立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其他保护地,实行严格的保护和管理。统筹协调保护地… (十二) 提升保护地功能。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依法落实各类保护地管理机构和人员,在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加强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和水域生态监控能力建设,增强监管… (九)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