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2002年) 2.

2. 建立自愿性认证制度。国家鼓励并积极推行自愿性认证,制定统一的自愿性认证管理办法,统一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各部门可以根据行业需要,在统一规划、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前提下,积极推动自愿性认证工作。自愿性认证应当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政府管理部门不得干预企业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