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4年)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4年) 三、 三、 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一) 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国家、省(区、市)、市(地)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设在各省(区、市)、市(地… (二) 中央企业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安全监管局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 省(区、市)、市(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矿商贸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其… (四) 国家安全监管局会同国资委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中央企业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