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2019年) (二)

(二) 省级年度考核。各省份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反馈医院,及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