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的通知(2007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年度评估分析工作,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