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的通知(2007年)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的通知(2007年) 4. 4. 社会安全事件组:由公安部牵头,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民委、民政部、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环保总局、宗教局、银监会、证监会、信访局参加。 三、 评估分析的有关要求 3.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