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分析的通知(2007年) 1.

1.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年度评估分析工作。牵头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和计划安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参与,全面、准确、深入地进行总结分析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