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下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2004年) 二、
二、 适时慎重调整试点补偿方案
各试点地区要按照以解决农民大额医疗费用负担为主、兼顾受益面的原则,通过深入调查、试点实践、科学测算和综合平衡,适时慎重调整基金结余较多的试点县(市)的补偿方案。对起付线、封顶线、补偿比例和补助范围的调整,要注意在保证基金适度结余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补偿方案的调整不仅要参考过去一年试点资金使用情况,也要考虑到农民潜在医疗需求增长和医药费用上涨等因素,注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