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省(区、市)民航机场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2003年) (一)

(一) 在组建监管办和与机场分立时,要合理划分资产,既要保持机场运行业务和相关资产的完整性,又要为监管办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资产及债权债务的划分,要以经审计的2002年度民航省(区、市)局(机场)财务决算为依据进行。